2024年度平果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24年度平果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相关法律和法规规定,平果市审计局依法审计了2024年度平果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根据结果得出,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总体规范,财政保障能力持续增强。
——经济发展稳中有进,财政运行总体平稳。2024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28,249万元,同比增长1.7%,其中税收收入118,594万元,非税收入109,655万元,财政收入质量持续改善。财政资源配置效率逐步提升,预算执行总体规范,财政管理上的水准和资金使用效益不断提高。
——民生福祉持续改善,重点领域保障有力。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结构一直在优化,坚持民生优先,牢牢兜住“三保”底线,集中财力保障重点民生需求,全面落实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临时救助等政策,2024年累计安排“保民生”支出59,819.6万元,教育、社保、医疗等重点民生领域支出得到一定效果保障,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进一步增强。
——风险防控有序推进,发展底线牢牢守住。严格落实政府债务化解方案,强化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和预算管理,健全本级政府债务风险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债务风险总体可控。同时,坚决贯彻厉行节约和“过紧日子”要求,强化预算约束,持续压减一般性支出,全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2,704.19万元,较2023年下降7.79%,各部门节约意识和财政可持续管理能力明显地增强,节约型机关建设取得积极成效。
2024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496,910万元、总支出496,91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323,309万元、总支出323,309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116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48,596万元、支出45,405万元,年末滚存结余43,513万元。
重点审计了预决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绩效管理、规范国有资产管理、财政支持提振消费及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政策落实等方面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非税专户不明款项未及时清洗整理,涉及金额1,717.12万元。二是非税收入征缴工作监管不到位,涉及金额1,308.15万元。其中:65个预算单位非税收入1,035.61万元未及时缴入财政非税专户;1个单位截留非税收入218.46万元;16个单位坐支非税收入54.08万元。三是转移支付资金指标下达不及时。35项2024年上级下达的专项资金指标共计61,569.68万元,超过30天未下达到部门,最长超期达351天。四是未严控新增暂付款项。2019年以后新增形成的暂付性款项累计余额占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本级支出之和714,085万元的25.7%,超出规定比例20.70个百分点,超出部分金额为35,704.25万元。
3个预算单位在上一年项目预算指标执行率偏低的情况下,2025年预算仍按原预算安排项目资金。
5家银行未按规定在贴息资金提前还款发生的当季度内申报退回补贴资金,涉及金额20.95万元。
2024年,对2个一级预算单位及其所属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做了审计,发现的主体问题:
一是1个预算单位未经审批擅自制定培训收费标准,违规收费17.21万元,且未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部分收费未缴入财政非税专户。二是1个预算单位未按设施农用地占用耕地管理规定督促经营者开设专户预存复垦资金,违规使用基本存款账户收取土地复垦押金118笔,涉及金额65.88万元。
一是1个预算单位往来款长期挂账3年以上未清理,涉及金额1,208.28万元。二是1个预算单位在其他科目列支“三公两费”164笔,涉及金额97.29万元。
重点审计了平果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结算情况,以及党费收缴使用和乡村振兴等2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一)平果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结算情况审计。审计重点抽查了建设类项目。发现的主要问题有:一是中介机构协审管理制度不健全。1个预算单位自2021年7月起将结算审核业务委托中介机构协助审核,但截至2024年12月仍未建立相关中介机构协审的管理制度。二是1个预算单位聘请中介机构协助审核仅签订统一内容的框架协议,未按程序与第二阶段确定的供应商签订具体委托合同,未明确实际采购数量、服务工日及工作量等详细的细节内容,存在合同履约风险。三是结算审核质量把控不严,中介机构未按实际工程量计价,导致8个项目多计工程结算金额43.20万元。四是工程结算材料管理缺失,其中1个项目缺失招投标报价清单等关键依据,中介机构在无依据情况下自行认定工程量及单价进行结算。
(二)平果市2020年至2023年党费收缴使用管理情况专项审计调查。重点审计了党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发现的主体问题有:一是党费支出未履行集体决策程序,2个党委共有7项重大事项未经集体讨论,涉及金额15万元。二是党组织活动场所修缮工程存在先施工后审批问题。1个预算单位于2019年9月签订4份施工合同并开工,但相关工程采购审批手续晚于施工时间117天。三是党费专户长期挂账未及时清洗整理,涉及2个党(工)委共计14.18万元,其中:1个镇党委“另外的应收款”12.87万元挂账达4年未清理,1个工委“暂付款”1.31万元挂账2年未清理。
(三)平果市2021年至2023年乡村振兴衔接资金专项审计调查。重点审计了有关政策措施落实、资金分配使用以及项目实施管理情况,发现的主体问题有:一是工程款支付及项目管理不合规。未按实际工程进度支付工程款,4个项目超进度支付1,006.96万元;部分项目存在建设内容重复,5个子项目与以往项目竣工图重合,实施工程单位重复申报工程款66.55万元;3个公共照明项目及1个生态养猪场配套建设项目在物资采购中,参与报价企业存在关联关系,涉及金额177.57万元。二是项目审批、验收及结算管理不到位。3个项目未经批准变更建设内容及规模;1个生态养猪场项目环境保护设施验收不合格即投入到正常的使用中,导致水体污染并被环保部门处罚;13个预算单位实施的53个已完工项目未及时办理结算审核。三是建成项目效益未有效发挥。1个供水管路工程因设备损坏和系统未接入,没办法实现远程控制及监控功能,处于“成而未用”状态;1个食用菌养殖基地因经营人手不足,8个大棚基本闲置;1个生态养猪场自2024年5月起长期闲置,均未形成应有效益。
一是审批程序倒置。1家企业2笔借款的借款时间早于市人民政府批复时间,其中1笔借款实际金额超出批复金额1,000万元;1家企业未经市人民政府审批、未报备市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即对外借出款项,其中490万元尚未收回;1家企业在未经市人民政府、市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审批的情况下,先行转让59间商铺,存在先实施后报批的问题。二是“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不到位。1家企业196笔10万元以上大额支出未经集体决策。三是评估程序不合规。1家企业在出具评估报告后向市人民政府请示拟选定评估公司,且未将评估报告报市国有资产管理中心核准。
一是资产核算不实。1家企业的5个已交付工程建设项目仍挂“在建工程”科目,35宗已拆除资产和1宗已被市人民政府收回资产未核销,易地扶贫搬迁项目交付使用后仍长期挂账;1家企业61个已竣工项目未及时结转固定资产;1家企业将林权地租赁款9,209.63万元确认为非货币性资产;1家企业购置固定资产34.4万元未及时入账。二是应收款项清理不及时。4家企业应收款7.98亿元、1家企业长期应收款4,778.73万元3年以上未清理。三是资金管理存在漏洞。1家企业未经批准擅自划付资金131.5万元;1家企业2个工程建设项目工程价款结算未经财政审查支付82.02万元;1家企业3个银行账户的收入均未纳入会计核算,未在会计账簿中进行登记。
一是项目前期工作不到位。1家企业5个项目存在未获批复、未办理水保、环评、施工许可等手续问题。二是项目建设存在“超工期”现象。1家企业6个工程建设项目存在超工期。三是成本管控不严。1家企业未严格核定材料用量致重复采购;1家企业2个工程建设项目劳务分包结算单价高于合同价;1家企业332人领取劳务费与实际劳务情况不符;1家企业2个工程建设项目成本把控不严多支付工程款100.06万元,其中:1个工程建设项目支付的工程款比验收完成的工程建设价格多83.49万元,1个工程材料采购价高于当期信息价16.57万元。
一是机构设置不合规。1家企业公司连续两年董事会成员人数均超过章程规定的人数。1家企业监事会主席未经国资中心委派。二是内部监督弱化。1家企业监事会、2家企业内部审计机构均未开展相关监事、审计工作。三是经营管理不规范。1家企业自成立以来未制定年度经营和资本预算;1家企业未及时办理2家参股公司的注销手续。
一是资产使用效率低。1家企业应收未收17项资产的租金及违约金共2,772.35万元;1家企业未能及时、足额收取资产转让款,涉及金额15,340.22万元。二是项目运营不善。1家企业火龙果产业脱贫核心示范区项目完成租地后,实际只使用其中的169亩开发种植,超实际支付56.66万元。该项目建设在未进行竣工验收、结算情况下投入到正常的使用中,部分片区被新项目覆盖,存在资金损失风险。三是资产管理粗放。1家企业采购的90.48吨钢筋因项目停工未使用,直接露天堆放在施工现场未谨慎保管,导致被雨水浸泡生锈;1家企业未调配使用已竣工项目剩余材料,至审计时剩余材料301立方米碎石闲置已超过1年。
一是采购程序不合规,1家企业的扶贫产业基地项目场地平整工程存在先施工后补招标手续现象。二是采购过程存在关联关系。1家企业剑麻设备采购项目中,参加竞标3家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同一人。
结合本级预算执行、经济责任等审计,着重关注了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审计情况。发现的主体问题有:
一是8个乡镇财政所在固定资产已获审批划转至所在乡镇人民政府的情况下,未及时办理固定资产账目调整手续,涉及金额195.42万元;1个财政所部分资产已转移使用却未取得市国资中心审批文件。二是1个预算单位学员公寓楼自建成以来,在无明确划拨文件的情况下被企业长期占用并转租,其办公楼等附属设施也在无相关批复情况下无偿提供给其他单位使用,截至审计时,除学员公寓楼外其他场地设施已收回。
1个预算单位将1个工程建设项目肢解为5个工程建设项目后,通过询价或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涉及合同金额612.23万元;该单位又将1个项目肢解为4个项目以同样方式采购,涉及合同金额321.31万元。上述行为均未履行公开对外招标程序。
一是1个预算单位使用村级集体经济资金建设的2个活禽宰杀项目,除使用乡村振兴衔接资金200万元形成的资产已确权外,其余724万元资产产权长期未明确,涉及18个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存在资产流失风险。二是1个预算单位未按合同约定及时收取2024至2025年度承包费,截至2025年6月,应收未收承包费51.74万元。
一是1个预算单位实施的农村公共照明项目,未按施工图施工,多项参数低于设计标准,审计后经重新审核核减50.12万元。二是1个预算单位实施的排水排污项目,化粪池实际容量远低于设计的基本要求,存在未按图施工问题,项目已支付工程进度款114.98万元,拨付比例为89.62%。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平果市审计局已依法依规做处理。对一些具有普遍性、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体制障碍、机制缺陷和制度漏洞,及时提出意见建议。2024年10月至2025年9月共向市委、市人民政府报送审计要情、专题报告等12份,得到市委主要领导批示3次、市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批示14次,向纪委监委移送违纪违法问题线起,向业务主管部门移送违纪违法问题线起。
市委、市人民政府格外的重视审计整改工作,及时研究部署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压实各方整改责任。平果市审计局与有关主管部门建立贯通协同机制,推动纠正问题的同时,促进相关行业领域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截至2025年9月,上一审计年度报送的《2023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66个问题中,需立行立改的39个问题,已整改到位30个,整改率76.92%;需分阶段整改的14个问题,已整改到位5个;需持续整改的13个问题,已整改到位8个。
(一)进一步规范预算决算管理,强化绩效风险管控,切实提升财政资源配置效能
一是强化预算执行监管,严格规范非税收入征缴,坚决杜绝无预算、超预算支出,保障“三保”资金安全运作;强化对外借款管控,加强库款动态监测与调控,切实防范支付风险。二是提升预算绩效管理上的水准,推动各部门牢固树立绩效理念,压实主体责任,完善绩效目标制定、运行监控和评价结果应用机制。
一是完善预算管理制度体系,严格规范收支行为,确保预算执行全面合规。二是健全内部控制机制,强化“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确保重大事项决策合规、透明。三是加强财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核算,及时清洗整理往来款项。
一是健全中介机构选聘及监督机制。明确协审职责、收费标准与违约责任,严控合同履约风险。二是严格工程结算审核。坚持以实际工程量为计价依据,对虚报、多计金额坚决予以核减,并依法依规追溯相关责任。三是加强项目规范化管理。规范分包管理制度和流程,严禁围标串标、规避招标等行为,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工作、规范工程变更管理流程、加强项目验收管理。四是规范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各相关主管部门应做好扶贫项目资产后续运营指导工作,逐步加强扶贫资产管理,确保资产发挥预期效益。
一是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董事会、监事会职能,清晰界定权责边界,强化内部审计与风险管控机制。二是加快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规范经营、投资和资金管理流程,增强国企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三是规范财务核算和资产管理,确保会计信息真实、完整,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四是加强对公司的监管,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确保企业依法合规经营,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本报告反映的是此次平果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的主体问题。平果市审计局已就有关问题依法征求了被审计单位意见,出具了审计报告,提出了整改要求;对重大违纪违法问题,依纪依法移交有关部门进一步查处。有关部门和单位正在积极地推进整改。平果市审计局将持续跟踪督促,年底前报告全面整改情况。
今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审计机关将从始至终坚持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根本指引,紧扣习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最新指示要求,聚焦审计主责主业,深入开展审计监督,做好常态化“经济体检”,以高质量审计服务高质量发展。同时,持续深化审计成果运用,强化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推动审计与其他监督贯通协同,提升监督合力,切实以强有力的审计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发展,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平果新篇章筑牢坚实审计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