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付出2025年度补偿款!凯伦股份实控人及两董事被责令改正
对恒大集团及其成员企业的应收账款及应收收据余额算计1.88亿元,如在2022年12月31日未能回收的,由许诺人承当,并在2022-2024年年报发表后的60个工作日内分期付出,每年付出份额为实践丢失的20%、30%和50%。到2022年12月31日,前述应收账款未回收,许诺人应于2023年至2025年分三期付出3,766.54万元、5,649.82万元、9,416.36万元。
经查,到现在,钱林弟、李忠人、张勇没有付出2025年度的补偿款,许诺实行期限届满未实行,违反了《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及相关方许诺》(证监会公告〔2025〕5号,以下简称《4号指引》)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则。根据《4号指引》第十七条规则,江苏证监局决议对采纳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办法,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